新聞標題【民報】「台灣第一家」摻碳酸鎂調味料增至16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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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第一家」摻碳酸鎂調味料增至16項

 2015-04-28 20:07
「台灣第一家公司」涉嫌以工業級碳酸鎂,放進調味品,目前總計違規產品品項達16項。(北市衛生局圖片提供)
「台灣第一家公司」涉嫌以工業級碳酸鎂,放進調味品,目前總計違規產品品項達16項。(北市衛生局圖片提供)

「台灣第一家公司」涉嫌以工業級碳酸鎂,摻放進調味品,目前總計違規產品品項達16項,北市府衛生局今天接獲新北市衛生局通知下架「台灣第一家純白胡椒粉(1斤裝)」、「台灣第一家純黑胡椒粉(1斤裝)」、「台一白胡椒粉(1斤裝)」、「台一黑胡椒粉(1斤裝)」及「椒鹽粉(1斤裝)」等5項胡椒粉產品,共計下架68.89公斤。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日前例行性稽查,透過進出貨的帳目勾稽比對,發現「台灣第一家」進貨的碳酸鎂等,因價格比食品級低,疑似使用工業級原料,於是展開深入調查。

新北市政府衛生局查獲「台灣第一家有限公司」製造之「胡椒粉」及「椒鹽粉」產品添加工業級碳酸鎂,總計違規產品品項16項 ,新北市府衛生局已通知各縣市衛生局,轉知下游業者辦理違規產品下架回收作業,使用該違規產品應在4月30日(四)晚間24時前,完成下架作業,並向所轄衛生局辦理自主通報作業。

北市衛生局今天接獲新北市通報,經查北市共有7家零售通路業者曾經進貨,北市政府衛生局立即派員稽查共計下架68.89公斤。

食藥署也持續追查,確保問題產品未於市面上流通販售。截至104年4月28日下午2時止,總計出動123人次,稽查303家次,問題產品下架、封存總計數量為1160公斤。

食藥署呼籲相關業者,若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應立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主動通報所轄衛生局,辦理下架回收作業,避免產品流入市面,違者依同法第47條處新台幣3萬到300萬罰鍰。

另外,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10款規定,食品添加未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之添加物,不得製造、販賣、輸入、輸出、公開陳列,違者依同法第44條處6萬至2億元罰鍰,另依同法第49條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8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8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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