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廣國內觀光,外交部今(6)日宣布,即日起至明年7月底止,試辦俄羅斯國民來台14天免簽證措施,屆時視實施成效決定是否延長辦理。
外交部今天表示,將針對觀光、商務、探親、參展考察及國際交流等目的來台的俄羅斯國民,試辦給予14天的免簽證待遇。試辦期間自即日起至明年7月31日止,屆時將依實施成效及相關實施情形決定是否延長辦理。
外交部說明,俄羅斯國民來台免簽,申請人須具備條件包括持有俄羅斯普通護照,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持有回程機(船)票或至下一目的地之機(船)票及有效簽證;經查無不良或犯罪紀錄者;須備妥旅館訂房紀錄、在台聯絡人資訊、適當財力證明以供國境線上查驗。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最主要還是希望能夠提振國內觀光,增進俄羅斯國民對台灣的認識跟與瞭解,提升台、俄之間經貿投資關係,所以對上述目的來台的俄羅斯國民試辦給予14天的免簽證待遇。
至於國人赴俄羅斯是否享有互惠原則?李憲章指出,目前赴俄還是維持原來的簽照申請規定,會對此進行滾動式檢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