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發展宜蘭地熱發電替代核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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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宜蘭地熱發電替代核四

 立委 2017-09-23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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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力、太陽能、地熱等再生能源中,地熱發電是唯一可作基載發電、提升能源安全及達到減碳目的。依據國科會2010年及2011年之研究,宜蘭地區(清水-土場,龍德 –利澤,三星,礁溪)的地熱儲量大於2.5座核四廠的總發電量◦為發展宜蘭地熱歐珀國會辦公室邀集專家學者舉辦多次地熱發電公聽會,2014年6月11日「發展宜蘭地熱發電替代核四」公聽會,2015年4月28日「發展地熱發電」及2016年3月25日「台灣地熱的發展」公聽會 。

2014年6月11日公聽會多項結論之一「法令不足,如依目前溫泉法的規定取用一度溫泉水收取9元的溫泉使用費,將來對需大量使用熱水之地熱發電而言過高 , 應於妥適調降 ◦」公聽會後水利署於2015年1月30日公佈修正「溫泉取用費用徵收費率及使用辦法」第三條,「供溫泉地熱發電其水量可回注達百分之九十者,每立方公尺溫泉取用量新台幣零點五元計算◦」◦

「請環保署及經濟部等相關單位提出一定規模以下之地熱發電廠勿需環評之規畫」為2016年3 月25日公聽會多項結論之一,民進黨新政府接受公聽會結論之建議, 從6月9日起,在環保署舉辦「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草案公聽研商會 ; 歐珀請國會辦公室楊木火顧問參加多場公聽研商會 ,經多場次會議後,於8月1日完成 「(第29條)設置地熱發電機組,裝置或累積裝置容量一萬瓩以上,才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參考日本及冰島等國外規定)◦」之討論,公聽研商會中無人反對,預計新標準年底開始實施 。

因此宜蘭清水地熱發電廠新建、增建、改建、修建、營運及移轉案(BOT + ROT) ,首期裝置容量一百萬瓦,可提前到2020年2月商轉,讓蔡總統「有一天,台灣人可以開始使用地熱來發電」之承諾可提早實現 ; 也讓宜蘭地熱的開發重新踏出穩健的第一步 ◦

地熱資源開發在探勘初期需投入相當大財力但風險極高,菲律賓以國家的資源投入地熱資源先期探勘,待可開採資源較確認後,再採用BOT的方式吸引國外資金、設備及技術進入開發、使其地熱發電站穩世界第二的地位 ◦歐珀期盼政府學習菲律賓發展地熱發電經驗,以國家的資源投入地熱資源先期探勘,日後才會有更多之地熱發電開發案被商業化,最後讓宜蘭地熱發電替代核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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