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傳來成功嶺役男割草暈倒送醫不治的惡耗,不免又想起2012年成功嶺勤務中隊役男陳俊銘的死亡事件,究竟我們的替代役是身處在怎樣的環境,好端端的人明明不在戰場,卻在受訓空間身亡?
再來回顧國防部的資料,2000年到2012年間,軍人「因公死亡」高達755人,此外「自殺死亡」的人數竟然高達332人,雖替代役與國防部常備役乃不同軍種,但一樣地,這些青年被迫奉獻自己青春,領微薄的薪俸卻毫無保障。
上個月剛三讀通過《替代役實施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利用公帑幫企業聘僱廉價勞工,又是非典型雇用一例!替代役的目標乃是社會服務,倒頭來卻是充滿剝削,畸形圖利財團。
從前年的洪仲丘事件再到今日的陳姓役男,都讓我們再再反思役男存在的意義與權益不被重視的處境,每當相關新聞浮現,又充滿著「草莓族!想當年我們可是...、當過兵才是真男人」的聲浪,倘若大家都是最底層被壓迫的族群,卻缺乏關懷的同理心,持續複製這些悲劇,那麼這些替代役的勞動力、甚至生命的耗損,相較於社會服務或國防基礎的提升,真的值得嗎?
作為一個去年剛退伍的替代役,也歷經過成功嶺的日子,離開成功嶺下單位後,加上伙食加給一個月仍不足10k,也禁止在下班時間有兼職工作,營外的勞動權無法被保障,營內的則備受身心狀況等風險,更遑論更低的加給補貼。
政府不應再增加非典勞動力的使用,並提高基本薪資。隨著台灣募兵制度的轉變,替代役作為制度轉換期間的制度,應著重在公共與社會服務,甚至進一步縮短役期,還給役男自由之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