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看到一篇登在「文思革We Shall Go」的文章,批評台灣選舉文化,無恥奧步越來越多,栽贓抹黑,謀殺人格,造謠生事,無所不用其極,支持者仍然如癡如醉,人民依舊無所謂(這是他一己之見,我們怎會沒看見,只是我們大眾比較保持緘默而已)。法律不是還在維持最後一道防線?我們並沒有變成中南美洲的目無法紀。
她還說候選人手段的正當性,從來都不是台灣人民所關切。各陣營的支持者,對於是非善惡漠然,顏色至上,非我族類,其心可誅,只要能殺敵致勝,任何手段都是對的(這又汙衊緘默的大眾,當我們也加入廝殺,豈不社會大亂,幾度更換政權,社會不也還算安定?)
台灣每次選舉,候選人總是瘋狂重複自己的名字,瘋狂投資看板和傳單。每次選舉都是印刷業的盛大嘉年華,而這些印刷品通常少有具體政見,不是斗大的候選人名字,就是攻擊對方的黑函。台灣多少珍貴的民主資源,被浪費在昂貴又無意義的宣傳活動上?
台灣選舉活動鋪張花錢,許多候選人在選舉上花的錢,比當選後4年的薪水總和還高,甚至只是在黨內初選就可以燒掉幾百萬,那筆支出與收入之間如何平衝?難道不能加以節制、加以規範?這若非立法的怠惰,就是執法不力。
過去一直高唱「選賢與能」,但是多少年來,透過高普考、甄選出「賢能」者?透過文官培養制度也不見得出現「賢能」者,選民的雙眼再雪亮,反而選出無賢無能的貪官。因此,我們不如設立各自獨立、互相制衡的機制,再加上在野監督,媒體反應,讓我們選出的官員不敢不賢、不敢不能。
不過,當台灣經過一場喧囂激情的選舉盛事之後,我們還會記得一件重要的事情?到底台灣下一次的選舉,可以改變?未來的台灣政治文化、民主體質,可以改變?怎麼改變?
台灣的選舉制度原本也是模仿而來,但我們若能持續觀摩民主先進社會的制度,檢討我們的不足。只要我們相信民主可以再進步,一定還有進步的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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