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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文】「獨立公投,正名入聯」——外交部也應該積極作為

 2018-04-29 11:36
外交部除了每年編列龐大預算,進行所謂的「金錢外交」,以及推動NGO(非政府組織)活動之外,至今似乎從未提出類似「台灣是主權國家」等相關規劃與策略。(外交部長吳釗燮。圖/張家銘)
外交部除了每年編列龐大預算,進行所謂的「金錢外交」,以及推動NGO(非政府組織)活動之外,至今似乎從未提出類似「台灣是主權國家」等相關規劃與策略。(外交部長吳釗燮。圖/張家銘)

日前以拙作 「官不官、民不民」錯亂現象下,台灣如何成為國家?呼籲台灣各界應該正視官民職守正常化的問題。但是,無論是從嚴謹的法理去界定台灣的法定位,或是以更深遠的政治因素考量,描述台灣已具備準國家條件的主張,在追求台灣國家主權的重大工程推動上,台灣當局(官方)和民間團體,除了必須考量台灣整體的「代表性」法效果,官民職守應該有所分際之外,也不能輕忽官民各自推動方向的一致性,避免任何可能導致分散建國力量的因素。

民間團體喜樂島聯盟的「獨立公投,正名入聯」,不單只是數十年以來大家耳熟的政治口號,而是具有官民聯手意涵的訴求標語。引用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專文: 「獨立公投」就是結合台灣人民堅強的意志,向國際社會勇敢的宣布獨立。「正名入聯」就是,使用正確的國名,以國家的地位,申請加入聯合國。而後者的推動主體,理所當然是指代表台灣的執政當局。

由民間團體主導「獨立公投」,主要是想由台灣人民,以堅定的意志,展現台灣人建國的決心,以投票方式一起向國際社會「宣布獨立」,大聲說出「台灣是主權國家」的共同理念。推動的過程中,有必要向台灣人民說明,台灣為何需要「宣布獨立」,讓台灣人民正確認知中華民國的法地位真相,改變「維持中華民國統治台灣之現狀(維持現狀)」之主流民意。並向台灣人民說明「台灣成為主權國家」之真正意涵,建立台灣人民的信心和勇氣。

推動的過程想必會出現各種的阻力和困難,然唯有如此,台灣人期待已久的「獨立公投」,才會有理想的成果。有關台灣建國基本理論知識,請收看民視台灣學堂,由台灣憲法學會理事長許慶雄教授所主講的「台灣建國學」和「台灣憲法學」。

「台灣成為主權國家」之訴求,是以建立台灣國優勢的條件考量,為出發點,也是同時呼應自1971年以來台灣執政當局同樣的主張,是台灣官民一致的認知。但是對此得天獨厚台灣建國的信念,無論是官方或是民間,都必須秉持「持續」原則,分秒不得中斷、自我矮化或妥協,才能有效維持台灣的國家性。

其次,「正名入聯」的推動主體,既然必須是代表台灣的執政者所主導,當然首先必須改變「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針對這個與民間團體所主導推動的「獨立公投」,完全背道而馳的外交部主張,民間團體應該及早付諸具體的積極作為,直到政府願意依照民意,與民間團體推動的「獨立公投」目標一致,符合台灣人民最大利益,才是現代民主國家的外交政策。

外交部除了每年編列龐大預算,進行所謂的「金錢外交」,以及推動NGO(非政府組織)活動之外,至今似乎從未提出類似「台灣是主權國家」等相關規劃與策略。因此我們可以要求,在民間團體對「一個中國、漢賊不兩立」的外交政策,有進一步的積極作為之前,外交部也可以率先展現,台灣要成為現代國家的氣度和誠意,也就是終止和所有邦交國一個中國之下,所簽署的「政府承認」。

由台灣人民所一路扶持的本土執政黨,理所當然應該有別於過去的中國國民黨,不應該繼續賄賂、脅迫窮困國家,為取得台灣的金錢援助而違反《國際法》「一個國家一個合法政府原則」,應該主動讓所有邦交國家回歸遵守《國際法》秩序,將來「獨立公投,正名入聯」是台灣官民共同面對國際事務的起點,需要把握「不默認」、「持續」原則,早日讓國際社會正確解讀台灣的主張。

由民間團體積極抗議外交部繼續維持「一個中國的外交政策」,是展現台灣人民獨立建國的決心和意志,最迅速、有效之途徑,刻不容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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