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李明哲遭判刑5年 總統府: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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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遭判刑5年 總統府: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2017-11-28 10:59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被控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遭中國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總統府發表聲明要求中國當局早日放人。圖/截自微博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被控涉及「顛覆國家政權罪」,遭中國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總統府發表聲明要求中國當局早日放人。圖/截自微博

台灣NGO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遭中國法院判處李明哲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2年,總統府發表聲明嚴正指出,並不能接受我國國民李明哲,因關心中國的民主發展而遭處「顛覆國家」罪名審判,呼籲中國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

總統府聲明全文如下:

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有關我國國民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

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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