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總統日前沉痛表示,江春男因酒駕觸法,無法到新加坡擔任大使,對國家外交是很大的損失。她惋惜之餘,希望大家時時以此自我提醒、自我要求。
然而,自我提醒不酒駕,自我要求少喝酒,終歸是效用有限的消極勸說,短期或許管用,但時日一久又成馬耳東風,又漸漸有人重蹈覆轍,問題還是無解,應積極尋求防治之道,讓害人誤國的酒駕漸漸在台灣絕跡。
台灣的敬酒陋俗,特別容易衍生酒駕惡行。民間喜慶聚餐,每見划拳拚酒,營造賓主盡歡的場面;流風所及,一般親朋好友餐敘,也以酒杯滿滿「先乾為敬」,喝得越多,表示越尊敬對方,酒過三巡之後,不醉眼茫茫者幾希?
不僅如此,這種習俗還演變為「不乾不敬」,餐桌上經常上演強迫喝乾的場面,以使對方醉倒為樂,即使雙方沒倒也很可能打架鬧事,而醉後心存僥倖,駕車上路者肇禍機率奇高。根據內政部警政署統計,自一九九八至二○一五的十七年間,因酒駕死亡的有七一六七人,受傷三七五○人,無端付出了巨大的社會成本,令人怵目驚心。這次更折損了一位優秀人才,嚴重影響國家的外交佈局,也使曾因酒駕觸法的郭正亮遞補不分區立委之事橫生枝節,讓一直為用人問題所困的小英再添煩惱。
可見這種敬酒陋俗,已經對民眾和國家都造成了嚴重的禍害。釜底抽薪之計,除了針對酒駕制定嚴刑峻法之外,還須從朝野高層開始倡導、示範,宴席以小酒或飲料示敬,不以鬧酒灌醉取樂,漸漸改進這種落後的習俗。如此風行草偃,才能讓台灣成為少有酒駕肇禍的文明國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