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洪仲丘案二審 重判副旅長何江忠 旅長沈威志逆轉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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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仲丘案二審 重判副旅長何江忠 旅長沈威志逆轉無罪

 2015-02-09 11:10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洪家及檢方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9日上午11時二審宣判,洪仲丘家人出庭聆判,並接受媒體訪問。(中央社)
陸軍下士洪仲丘案,洪家及檢方均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9日上午11時二審宣判,洪仲丘家人出庭聆判,並接受媒體訪問。(中央社)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不當管教致死案。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宣判,一審被判刑6月的542旅旅長沈威志,逆轉獲判無罪,但前副旅長何江忠從一審6個月改判為3年;而二審公訴檢察官要求判刑最重的269旅憲兵官郭毓龍,高院合議庭加重判處他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另旅部連連長徐信正處徒刑3年,副連長劉延後2年,士官長陳以人2年,上士范佐憲2年8月。

家屬聆判後,洪仲丘的舅舅說,除了前旅長沈威志的無罪判決外,其他軍士官判決,家屬可以接受,沈威志的部分會跟律師研究是否上訴。洪仲丘的姊姊洪慈庸說,不是希望判決多重,而是希望給有公權力的人警示,能戒慎恐懼使用公權力。 洪仲丘的母親沒有多說,受訪時說「謝謝大家」。

桃園地院去年3月7日以虐死洪仲丘非蓄意,對包括前542旅旅長沈威志等18名被告判決,其中13人被判刑,另5人無罪;沈威志等7名軍士官,分處6月至8月有期徒刑,均不得易科罰金;陳毅勳等6名管理士分處5月至6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相關被告今天均無人到庭聆聽判決。

陸軍下士洪仲丘在2013年7月退伍前3天,遭上級違規關禁閉虐死,18名涉案軍官中,一審僅分依業務過失致死、上官藉勢凌虐軍人、公務員假借職務權力私行拘禁等罪,判連長徐信正等13人各8個月至3個月不等徒刑,另5人無罪,洪仲丘的家屬不服,提起上訴,高院今改判何江忠等15人3年到3月不等刑期,其中原本有罪的沈威志改判無罪,另2人維持無罪判決。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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