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立曾文農工全校開拔到大內國軍靶場打靶,不只500多名學生參加,連校長和20多名教職員也上場實彈射擊,女性教職員也都掩不住內心的喜悅與興奮,因為她們在高中求學時,正好碰上學生實彈射擊課程暫停,這次就隨著高二學生一起參加打靶初體驗。
徐校長對於曾文農工的實彈射擊課程,甚為肯定:學生每週都有國防通識課程,學習射擊訓練,提高了專注力跟耐性,有助求學或求職面對挑戰的抗壓性。
教育部軍訓督導也說:為了落實全民國防教育扎根的要求,同時強化全民國防認知,體驗戰時防衛技能。即使學生打靶打偏「挖地瓜」,也是難得的體驗。
誰知隔天,人本教育基金會卻質疑:國際社會反對讓未滿18歲兒童,在國民教育階段接受武器訓練課程,要求《12年國教全民國防教育課綱》草案,刪除武器訓練、實彈射擊課程。人本執行長表示:該課綱草案已違反《兒童權利公約》,侵害兒童權利,也呼籲修正學校青年服勤動員計畫,確保兒童不會捲入任何形式的武裝衝突,尤其不應參與戰鬥。
教育部國教署表示:《全民國防教育課程綱要草案》,重視情境脈絡,可增加學生對全民國防及全民防衛的理解。至於射擊預習之訓練,是為強化學生對戰爭情境的理解,絕非如《兒童權利公約》所指招募「未滿15歲」的人加入「武裝部隊」之情形。
台灣面對中國的強大壓力,有必要強化全民國防,高中生接受國防教育訓練已行之多年,否則當我們被中國攻擊時,誰來保衛台灣?還不是要靠我們自己?解放軍會排除18歲以下「兒童」?解放軍的子彈會辨識是不是學生?
台灣被聯合國排除,當我們被中共欺壓時,國際公約有替我們說話?解放軍打過來,聯合國會維和部隊過來幫我們? 國民不學會抵抗,難道是要把台灣拱手奉上嗎?
所以,人本基金會的要求,是咬文嚼字和吹毛求疵,把高中生打靶誤認為招募15歲以下兒童加入武裝部隊,兩者性質天差地別,就是照《兒童權利公約》第38條來看,高中生打靶根本毫無違反之處,人本基金會不必雞蛋挑骨頭的過慮了,台灣就是要徵兵丶募兵,也會訂18歲以上的資格。倒是三軍幼校,或有一些學生不滿15歲,依公約的確是不宜加入武裝訓練的,這方面値得國防部和教育部注意檢視,排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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