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標題【民報】洪秀柱的「中華民國」四字新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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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的「中華民國」四字新解

 大學講師 2015-07-03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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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訂「國家安全法」,讓高呼「一中同表」的洪秀柱疲於解釋。她先是嚴正抗議,呼籲中共正視「中華民國」的存在,貌似對「中華民國」的國家地位與主權事實採取堅定捍衛的立場;但日昨在接受專訪時,她又進一步解釋到:「一中同表是要大陸承認中華民國『政府』的存在」,並明確表示:「我不能說中華民國的存在」,因為這樣的主張,會變成「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存在,就「變成兩國論」,但洪秀柱主張的中、台關係從來不是「兩國論」,而是兩個分立的「憲政治權」。換言之,洪秀柱呼籲台灣民眾與中國接受的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並非作為兩個「國家」同時存在,而是作為兩個「政府」同時存在。

從這番莫名其妙的解釋中,台灣民眾必須認清的是:作為台灣國家總統的準參選人,洪秀柱已在面向中國時,聲明「中華民國」四個字並不具涵國家意義,其所代表的,只是一個「政府」(或說:「治權」)的稱呼。但究竟什麼是不具涵國家意義而只代表一個「政府」的稱呼呢?最好的解釋便是如「香港」、「澳門」一般,它們可以做為一個「政府」的稱謂存在,但箇中不具涵國家意義,因為他們皆只是中國轄下的一處「特別行政區」。「香港」二字代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澳門」二字代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洪秀柱的主張,便是將「中華民國」四個字所具涵的國家意義拋棄,限縮為僅具涵如「香港」、「澳門」一般的、一國底下之地區政府的意義。洪秀柱的主張,中共自然樂於接受,因為在這近二十年來,中共始終汲汲營營於逼迫台灣接受「一國兩制」,欲矮化台灣為中國底下的地區政府。可以說,洪秀柱的主張骨子裡與中國的併台企圖完全合流,剩下的,只是引導(其實是:砌詞瞞騙)台灣民眾踩入觀念的誤區,錯認「中華民國是一個政府」與「中華民國是一個國家」意義等同。

當然,洪秀柱還可以向台灣民眾爭辯到:在她的主張中,同樣不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只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政府」。但,這種爭辯只能是洪秀柱關起門來唬弄台灣人用的而已,中共與國際社會豈會跟著洪秀柱起舞?而待到台灣民眾不慎入彀,洪秀柱口中的「中華民國」四個字所代表的、不是「國家」的「政府」,究竟會變成什麼呢?答案便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特別行政區政府」(正常人,包括中共在內,或許會更喜歡逕稱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台灣特別行政區政府」)了!──如果屆時如洪秀柱之流還那麼堅持用「中華民國」四個字代表他們所謂不是「國家」的「政府」的話。

回想洪秀柱在突破國民黨防磚民調時曾豪言:她只有一張王牌,那就是「中華民國」牌。衡諸她開口閉口「中華民國」的表現,這話自是沒錯,但她或許還該向其理念兜售的主要對象──深藍選民──及所有台灣民眾解釋清楚:所謂「中華民國」牌,清楚一點說就是主張:「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只是一個中國底下的一個地區政府;『中華民國』不是一個國家的稱謂,而只是一個地區政府的稱謂」這樣一張牌。

至於國民黨對洪秀柱的這種主張如何看待呢?國民黨雖在中共新訂「國家安全法」後低調宣稱:「始終堅持中華民國主權獨立」。但馬英九又認為洪秀柱的「一中同表」主張幾乎和他一樣;洪秀柱則說連戰相當肯定她在兩岸政策上的看法。所以呢?哪個才是國民黨的真情實意?「中國民國」四個字的政治學意涵,在後馬英九時代下的這番洪秀柱新解,國民黨諸公是接受或不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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