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節即將到來,以往各縣市政府都發放敬師金禮券祝賀,因無法源依據,中央要求各縣市不應再繼續通案辦理。因此,中部三縣市「自決」,分為全部取消和有條件取消或改變祝賀方式,由各縣市自行決定辦理,在退休公教人員「三節慰問金」明年取消之外,再添一項「改變」。
往年教師節前夕,各縣市會發放敬師金禮券,表達對老師的敬意,金額不一,以中部三縣市而言,台中市600元禮券,彰化縣及南投縣則為300元,對象為轄內各公私立學校(含幼稚園)編制教職人員,且「通通有獎」。
由於最近「年金改革」議題發燒,且行政院日前宣布自明年起,月退休俸25,000元以上退休公教人員「三節奬金」共6000元取消,一年可節省8億7千萬元,為此,對於即將到來行之有年的「教師節禮金」問題,中央亦通函各縣市政府,籲請各縣市不應再繼續「援例通案辦理」,而是要依教育部2015年所修正函及公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六條辦理,以避免遭審計部糾正或被要求繳回。
由於中央此項函示,並未明白硬性規定對教師節慶的辦理方式,各縣市乃自行決定因應方式。中部三縣市財政狀況較拮据的南投縣,甘脆全部取消300元禮券發放,而改對服務滿10年以上資深優良教職員丶特殊優良教師及師鐸獎教師,予以表揚。
台中市則取消600元禮券之致贈,改採所謂「知性休閒丶自在樂活」方式來慶祝。第一波提供麗寶樂園丶東勢林場優惠券,市有后里馬場則免費入場。後續「致敬」措施則研議加碼中。
彰化縣則針對「依法無據」之虞,訂定「教師節教師奬勵實施要點」,規定教職人員有符合7項積極條件及沒有4項消極事項者,由各學校具報縣政府統一辦理,亦發給300元禮券。依照縣府此項實施要點,大約有99%以上教職員可獲「奬勵」。
對於縣市政府的不同因應措施,教師們也有不同反應,有在職教師投書媒體,建議乾脆全部取消禮券發放,因為值此時刻,談獎金(禮券)太敏感,容易招來誤會,既然「依法無據」,雖然是由地方政府編列預算,縣市議會審議通過,但並不表示「代表性」十足,最好取消,以免現任教師多了一項不必要的「負擔」。
但也有教師認同「表揚」的意義,或鼓勵知性休閒,讓教師覺得有被尊重,也是美事,至於禮券,發不發都無所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