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台辦昨天提出31項「惠台措施」,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今(1)日表示,中國提出的措施,若沒有具體實施細則與辦法,即台商所稱「口惠而實不至」,或淪為心理戰、文宣戰。
中國國台辦公室昨天主動宣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共31項措施,包括讓台資企業與中國企業「同等待遇」,提供台灣民眾在中國學習、創業、就業、生活與中國國人「同等待遇」,企圖吸引台灣企業、社團、藝文業等前往中國發展。
對此,邱垂正今天在陸委會例行記者會上表示,中國提出的31項措施是中國國務院所發布的政策性宣示,這些規範並沒有法律位階效力,未來將觀察中方以何種方式落實相關內容及法制化程度,以及地方政府是否會確實執行。
邱垂正指出,目前這些措施還沒有具體實施細則與辦法,若沒有具體實施細則與辦法,就和過去所提的措施一樣,是台商所稱「口惠而實不至」,最後淪為心理戰與文宣戰。
他強調,兩岸目前已簽署23項協議,有21項生效,中國在協議部分尚未能確實履行、落實,雙邊協商達成的協議尚且如此,更何況是單方公布的不具法律效力政策性文件,31條惠台措施的實際成效,仍有待觀察。
邱垂正強調,涉及兩岸人民權益與福祉的措施,都非單方面可以決定,台灣從未關閉兩岸協商大門,要確實保障兩岸人民權益,還應透過雙邊協商,才能互利互惠,若以利益換取政治認同,無助兩岸關係的改善與良性互動。
中國宣布的「惠台措施」是否和我國現行法律有所抵觸,陸委會將進一步檢視釐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