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為國立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邱榮舉教授,於所長和法學院副院長任內,接受財團法人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補助主持之專案研究計畫成果,當時剛卸任國史館館長職務的張炎憲教授是本研究計畫的顧問,而我作為邱教授的學生,也非常榮幸能受到師長的賞識而得以參與本計畫的寫作和執行。
馬英九總統於2008年上任之初,即讓國防部收回借給國史館研究與整理的檔案文獻史料,以致白色恐怖案件檔案的出版和研究遭到重大打擊,猶記得張館長對於中國國民黨政府欲蓋彌彰的陽謀非常生氣,為此不時打電話對我訴苦和抱怨。後來行政院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江宜樺又以〈個人資料保護法〉為由,下令限制非當事人對於檔案管理局典藏白色恐怖檔案的申請與使用,使得此後國家檔案的運用難如登天,在這一情況下,本研究還能勉強完成初探的目標,主要就是依賴補償基金會所受理補償申請案件中由當事人所提供的文件和佐證史料。2014年9月,補償基金會階段性任務完成而清算解散,在此之前,邱榮舉教授的董事職務已不再獲得行政院續聘,補償基金會所有檔案皆移交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封存於景美人權文化園區。我們深信檔案管理局和補償基金會檔案未來會有對學術界和人民大眾開放和啟封的一天,但這就意味著本研究是在何等艱難的歷史縫隙中展開的,無論目前所能呈現的20個個案研究結果如何地不完美,卻至少已對戰後臺灣校園政治案件360案的全貌勾勒出骨架和一定的形象,而可庶幾無愧於神明了。
我也是政治受難者家屬,父親曾群芳原是國立臺灣大學法學院商業專修科學生,曾經是臺北市中山堂場外熱烈慶祝日本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向臺灣省行政長官陳儀投降的群眾,卻在二二八時參加了臺北學生軍起義,而後參加了中國共產黨臺灣省工作委員會學生工作委員會臺大法學院支部,臺大畢業後,在臺北和新竹都進行地下工作,特別是和臺大同學陳廷裕在新竹發展組織。省工委書記蔡孝乾投誠後,政府於1950年5月發動全臺大逮捕,陳廷裕由臺北到花蓮光復糖廠找到父親一起逃亡,直到1951年11月才從新竹縣山中出面投案,1954年8、9月間再因自首不誠被捕,依賴家族奔走,終未被判刑,但總也難免遭到羈押牢獄之災。事後遭到國家監控三十年,直到1987年7月15日臺灣解除戒嚴方才真正獲得自由。父親拒絕國家的補償和平反,臺灣人民並沒有虧欠他甚麼,他反抗的對象是中國國民黨外來政權的黨國體制,他只是失敗了而已。他至今仍堅定反對外來政權的殖民和黨國專制,國民黨之後,是背叛了革命和人民的中國共產黨。
父親的過去,我是直到1989年大學畢業考上碩士班時才聽他單獨對我說起,我是生活在何等受他小心保護的安逸環境中成長的。所以對於我的學術與政治啟蒙影響不大。是臺灣人反抗的基因和臺灣國家的悲情處境,才誘發出我的政治態度和國家認同。我在臺灣省立板橋高級中學就讀時,曾因與板青藝文社同學參與出版學生地下文學刊物《清心集》,和在收錄其中的散文〈也算文章──趕稿時心靈活動之記錄〉用字狂放,和社員們被安全維護秘書尤文治指控涉嫌違反〈臺灣省戒嚴令〉、〈出版法〉以及〈懲治叛亂條例〉,此事後來不了了之,虛驚一場;上了東吳大學之後,又由志清學社傳出因參加學生運動,言論大膽,思想激進,而被該社向黨國打了報告,在忠誠純度上受到嚴重質疑,從而被黨國列入監控名單。此一事件被稱為五二三事件。我對五二三事件的真實性至今仍半信半疑,深深期待有一天相關檔案會出土證實或否證。板中《清心集》事件和東吳五二三事件,都不屬於本研究的校園事件範圍。見微知著,由此不難想見,黨國對於校園控制的徹底和嚴厲。
解嚴至今已三十年,雖然臺灣的校園裡已難以想像昔日黨國猖獗而無所不用其極的控制和佈建,但個別化的權力壓迫仍然存在,而殘留著戒嚴的屍臭。舉例而言,學生社團海報、學生報刊乃至於演講活動的審查,宿舍的不當巡查,是最為普遍可見的戒嚴殘餘,而一般學生往往習而不察。近年因少子化帶來的高等校院經營危機,以私立學校面臨衝擊最大,董事會和校長以撙節人事開支和經營成本為由,高懸定型化聘約之劍,利用教師評鑑實施績效考核,對教師進行秘密查勤、言論調查,復以教科書之使用、教學輔導、演講人選與主題審查、系所院主管指派等措施侵蝕教師專業自主權,使戒嚴時期的規訓做法得以在大學自治名義之掩護下復辟,也已非杞人憂天而迫在眉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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