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世界上,經常都會受到誣賴,所以激烈的人就會作出以死明志的反應。對於這種用死亡來自證清白的人,我是既佩服、又憐憫,他們死得太沒有價值。
因此新北市地政局副局長王聖文因為涉及建商行賄案,被檢廉單位搜索,他氣憤不過,選擇了跳樓自殺,證實自己清白,他在遺書中說「我沒有拿xxx、xxx的錢」。他的以死明志,我相信他是清白的,我的看法是檢調單位的草率,卻逼死了一個沒有錯的好人,這對司法辦案單位應值得警惕。
司法調查單位辦案,理應有一分證據說一分話、作一分動作。司法檢調單位絕對不容許有見獵心喜的態度胡亂辦案、胡亂搜索。他們當然可以對某些人合理的懷疑,但合理的懷疑也應小心的求證,例如以合法的手段,監聽、監控,但若還找不到證據,就證明他們的懷疑並不正確,即應解除懷疑。但王聖文案,卻是檢廉單位在沒有任何證據前,就大動作的展開搜索,他們不當的搜索,就是對當事人的侮辱和人格的侵害。因此王聖文的自殺,其實是檢廉單位的殺人。由這起檢廉單位殺人,他們已應深自檢討。檢廉單位其實是有許多查案辦案的武器,但他們並沒有好好運用這些武器,對王聖文案一開始就八字沒一撇的公開搜索。因此王聖文的自殺以證明清白,應是司法改革的重點,檢廉單位太容易濫權,如何約束他們的可能濫權,乃是司法改革的重點之一。
司法檢調很容易濫權,但從另一個角度看,它也很容易棄權。最近台中清泉崗基地也被發現毒品案,空軍基地發現毒品,這乃是嚴重的大案,軍中的檢調單位就應詳查,但到了現在,軍方對詳查並未展開,卻已在陰謀論上不斷放話作文章,這已顯示出,他們對此案似乎並不重視,要用陰謀論來轉移焦點。軍中在二○一五年就已發現七七七起毒品案,這顯示軍中毒品相當猖獗。清泉崗毒品如果清查,一定可以查出許多軍人吸毒,那麼對軍隊形象必是重創,但若強調它是陰謀,毒品的泛濫就可被轉移掉,因此陰謀論乃是吃案的技倆。因此這起毒品案,去扯什麼陰謀論都沒有必要,對於清泉崗基地的毒品,詳加追查才是重點。
因此,無論王聖文自殺案或清泉崗毒品案,都顯示出檢調系統查案辦案有太多漏洞。它有的可以濫權逼死人,有的可能轉移焦點,兩者都違背了就事論事的基本原則,台灣的司法改革還有許多問題必須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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